振华石化将在山东东营建设PDH和PO / SM设备

发布时间:2019-08-07 14:04来源:原创 帮助了2168人
摘要:7月30日,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布了振华石化有限公司丙烷脱氢和环氧丙烷项目首个公共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7月30日,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布了振华石化有限公司丙烷脱氢和环氧丙烷项目首个公共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丙烷脱氢和环氧丙烷项目建设单位:振华石化有限公司所在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北,岗西二路西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由1套组成气体分离装置,1套原料精制分离装置,1套丙烷脱氢(PDH)装置,2套马来酸酐装置,1套PO / SM组合装置和1组异丁烷标准化装置。 ,1套PSA设备及配套公共和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的主要产品有聚合物级丙烯,马来酸酐,苯乙烯,环氧丙烷等。副产物有氢,碳四烯,轻质芳烃,干气,燃料油等。 II。建设单位和联系信息建设单位:振华石化有限公司地址:港西西侧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北2号联系人:宁公电话:0546-8871776 E-mail:ningyh2006 @ 163.com III。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舆情网络链接请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中如实填写。建设项目“。五,提交舆论形式的方式和方式环境影响评估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施工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舆情表。 。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VI。其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措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提交意见,并以实名提供永久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将其用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以外的用途,未经有关人员许可,不得泄露。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众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征地,房屋拆迁,财产,就业等提出的意见或上诉,不属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部分。公众可以依法单独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开始和结束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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