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如果出口不合格的抗流行病医疗材料,将依法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2020-04-14 17:25来源:原创 帮助了831人
摘要:在国务院联合防务和联合控制机制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一般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海关将下令禁止不合格出口。依法检查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务院联合防务和联合控制机制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一般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海关将下令禁止不合格出口。依法检查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关总署业务处处长金海:4月1日至4月12日,全国海关共检查并出口主要防疫材料165.6亿元人民币,表明我国的医疗材料对打击流行病的全球影响。重要角色还反映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责任。自三个部委第5号公告宣布以来,该港口共截获了非上市公司生产或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3300万件医疗材料,其中3165万个口罩,50.9万个防护套装和新的冠状病毒检测有118.9万种试剂,677台呼吸机和46,000个红外温度计。海关将严格查处个别出口企业虚报,虚报,虚假举报,隐瞒和诱捕的行为,并通过海关放行等信息平台予以揭露。为进一步促进医用材料的有序出口,海关总署于4月10日发布第53号公告,决定将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直接用于医疗上的抗流行病治疗。与人类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材料,以及出口商品检验。根据该公告,海关将依法对出口医疗材料进行法定检查。企业在出口有关医疗材料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海关将出口不合格商品或出口掺假,掺假,伪劣商品以及不合格商品如果产品合格,将被责令其依照法律法规禁止出口,没收非法收益,没收出口商品,罚款和其他罚款,并对构成犯罪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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